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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上市条件是什么?申请IPO上市有什么要求吗?

2017-06-30 16:26  来源:财经365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财经365

  IPO上市条件是什么?申请IPO上市有什么要求吗?


  导语:平时我们经常听到IPO和IPO上市等,但IPO是什么呢?IPO上市的条件又是什么呢?财经365小编在这里为您讲解一下。

  IPO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申请IPO的公司必须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之前,应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除此之外。申请IPO上市还需要哪些条件与要求呢?

  

  公司上市IPO的主体条件


  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2、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 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行人或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 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 有发生变更。


  6、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公司上市IPO的财务条件


  公司上市IPO在财务方面的条件及要求:


  1、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2、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签证报告。


  3、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5、发行人应当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4)最近1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1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7、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8、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事项。

 

  9、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1)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其他重要信息;

 

  (2)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3)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相关凭证。

 

  10、发行人不得有影响其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公司上市IPO的运行条件

 

  【公司在A股上市IPO的运行条件】

 

  1、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 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

 

  4、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 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5、发行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A、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核准,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 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B、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 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C、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工作;或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D、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因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F、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创业板上市IPO的运行条件】

 

  1、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2、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行人或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资产完整、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同业竞争。

 

  3、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事项。

 

  4、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发行人主要经营1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最近2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这有助于公司募集资金,吸引投资者;也有助于提高知名度和员工认同感。不过进行IPO挂牌交易后,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创始人失去对公司的控制,风投等获利后退场等。



  IPO的解释和IPO上市的条件已看完,大家看完本文有所了解,希望本文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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