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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引入大宗交易与集合竞价机制

2017-06-23 13:31  来源:东方财富网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东方财富网

  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已扩容至逾11000家,但市场融资仍显不畅,定增公司数量和募资金额同比均有下降,流动性匮乏成为新三板的“顽疾”。分析人士称,市场快速扩容下的流动性匮乏,倒逼新三板市场进行交易机制创新。这是新三板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大势所趋。

  制度变革剑指流动性

  财汇大数据终端统计显示,一季度,新挂牌公司数量同比下降近三成,拟挂牌公司数量同比下降四成;而摘牌公司从去年同期的0家增加到53家,拟摘牌公司多达111家,同比猛增近16倍。

  值得关注的是,一季度,在新三板挂牌三个月以上的10090家公司中,6637家未发生交易,占比65.78%;剩下的公司中13.4%三个月内交易不到5日。每天都有交易的公司只有93家,占比仅为0.9%。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政策供给滞后,流动性困局待解,目前不少投资者、挂牌企业以及券商等市场参与方对新三板未来发展前景感到迷茫。

  随着市场迅速扩容,市场发展与流动性之间的矛盾凸显。今年上半年,数百只涉足新三板市场的基金将到期。上述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新三板公司良莠不齐,加上流动性较差,交易不活跃,部分到期基金产品清盘在所难免,可能给新三板市场带来更大的流动性压力。

  某新三板私募基金人士透露,其所在机构的一些基金产品正在陆续退出。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对于做市转让的股票,大量抛售容易导致股价大幅下跌;对于协议转让的股票,需要通过在同行中或者市场中间人去寻找接盘方,费时费力。

  从目前情况看,相比协议转让方式,通过做市方式交易的挂牌公司股票成交相对更为活跃,流动性相对更好。截至4月28日,新三板总挂牌企业达到11113家。其中,协议转让企业9533家,做市转让企业1580家。

  一家新三板公司相关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对于做市企业来说,如果股东有上千万元市值的股票需要转让,不但转让时间长,对股价的冲击也比较大。目前市场总体低迷,大部分做市企业的日成交额没有超过100万元,股东想要大量转让股票比较困难。尤其是流动性不佳的公司,股东稍微卖多一点,股价就有可能下跌十几个点。在此背景下,由于股东存在大额股权转让需求,有些做市企业将转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

  不过,协议转让未必就能解决流动性的燃眉之急。联讯证券新三板研究院指出,日前全国股转对协议转让股票的最高涨跌幅设限,对部分协议转让公司股东大额股权转让造成了不便。特别是股价过低的协议转让股票,股东难以按照正常价格进行交易。

  业内人士认为,今年新三板对流动性的需求可谓是暗流涌动。一方面,解禁的限售股有批量流动意愿,而大批到期的基金产品也需要择机退出。这两种因素叠加,使得现有的交易机制难以完全满足市场需求。

  东北证券新三板研究中心总监付立春指出,新三板交易制度创新与流动性改善相辅相成,解决流动性问题目前是新三板“二次创业”的重点。

  引入大宗交易和集合竞价

  目前,新三板交易方式分为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自2016年12月以来,做市转让企业数量逐渐进入下行通道。

  业内人士表示,其主要原因包括主板市场IPO加速、大额股份转让需求旺盛、做市影响企业融资等。在新三板企业数量保持扩容的背景下,做市转让企业占比一直在下降。

  《私募机构全国股转系统做市业务试点专业评审方案》2016年12月发布,10家私募机构入围至今已近5个月时间。付立春表示,私募做市目前没有实质性进展。即使私募做市正式开展,10家私募做市相比于当前超过百家的券商做市格局,短期效果有限。目前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的优势也没有得到全面发挥。做市商数量少,多样性有待完善,市场流动性不足,做市制度迫切需要二次创业。

  对于协议转让方式,除了互报成交确认申报方式,即所谓“点对点”、“手拉手”方式外,点击成交方式交易并不成熟。这种“一对多”、非指定对手方的交易方式,此前出现过数次“乌龙指”事件。

  2017年3月,股转公司发布了《关于对协议转让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的通知》,要求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申报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业内人士表示,新规在避免因“乌龙指”或其他一些误操作造成严重损失方面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对于交易流动性、连续性、活跃性可能形成限制或“误伤”。但这是市场规范化的必经之路,成本也在正常承受范围之内。

  在流动性困局待解的情况下,监管层正在考虑引入大宗交易与集合竞价制度。

  付立春认为,为了防止集中的大宗抛售对市场造成较大冲击,盘后大宗转让平台的推出需求越发迫切,可以借鉴沪深交易所的大宗转让机制。引入新三板大宗交易平台,将使得大额资金投资有一个退出端口。

  付立春指出,在疏导退出渠道、缓解大量抛压的同时,引导新进机构投资者等长线资金入场,有助于完善新三板整个投资链条,促进市场活跃度。相应地,需打通二级市场与大宗平台之间的通道,把未来可能的竞价交易与大宗转让结合起来,以大宗平台促二级市场交易,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反过来也能为大宗转让提供价格标准,形成良性循环。

  事实上,新三板市场对大宗交易和集合竞价期待已久。申万宏源新三板团队预计,未来大概率将借鉴A股的对标制度,并根据新三板市场特性进行完善。

  联讯证券新三板研究院则认为,制定新三板大宗交易制度的细则应更加严谨和细致,既要考虑到新三板交易的特点,又要设限防止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涉嫌利益输送等不规范行为。

  除了大宗交易外,集合竞价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业内人士表示,主板主要采用连续竞价交易,由投资人自主定价。主板大多是传统企业,比较容易估值;而新三板多是高科技初创型企业,估值相对更难。做市其实就是一种“竞价”形式,由做市商通过双向报价来告诉大家公司的价值。新三板应该以做市为核心,同时可以在开盘以前进行集合竞价。这有助于提高交易效率,改善流动性。

  投资窗口逐渐打开

  近期,新三板企业出现了“扎堆”转战IPO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接受IPO辅导的新三板企业已超过400家。根据证监会披露的数据,在目前受理首发申请的600余家企业中,近90家来自新三板。业内人士认为,新三板企业热衷IPO,与新股发行提速密切相关。一季度共有135家企业完成首发上市,其中包括拓斯达等多家新三板企业。

  去年8月份出台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明确,强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融资、并购、交易等功能。此外,《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也要求完善新三板的交易机制,改善市场流动性。

  据了解,证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原则规定:将证券交易场所划分为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新三板)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三个层次。

  “若本次草案二审稿最终通过修订,这意味着新三板市场定位得到法律层面的明确,未来发展将达到新的高度。”广证恒生分析师袁季表示,随着新三板的不断发展,其战略发展趋势的确定性愈加明确。

  业内人士表示,新三板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成为连接一、二级市场的重要“中场”,为资本市场带来新架构、新生态、新模式。上海一位投资人士指出,随着新三板战略发展趋势的确定性基本达成共识,投资窗口逐渐打开。建议投资者抓紧目前的投资窗口期,立足战略与中长期投资原则,寻找优质标的,进行投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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