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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成功闯关了IPO!

2017-06-07 13:32  来源:新三板在线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新三板在线

  证监会6月6日晚间披露的信息显示,香飘飘等6家公司首发获得通过。此前5月16日,证监会网站发布消息,香飘飘遭到暂缓表决,但证监会未披露原因。

  不过,此次虽然成功过会,证监会还是披露了发审委会议对香飘飘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主要包含行政处罚、经销商和兰芳园品牌在大陆的独家使用权这三个方面。

  首先,要求说明除湖州市物价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外,是否发生其他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是否因此受到其他行政监管部门的处罚及媒体报道、消费者关注投诉等,是否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或诉讼;原材料采购、生产、包装、运输、库存管理、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产品质量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发行人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其次,是关于经销商的问题。要求披露新増或撤销经销商数量较多的原因、是否存在跨期提前或者延后确认收入的现象;对经销商的管理政策,如广告费用、运输费用的承担、保证金的缴纳比例、退换货政策等;与经销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对经销商是否存在延长信用期限、增加信用额度、提供担保、借款等财务支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主要经销商的库存情况,是否实现最终销售;对电商平台的主要权利及义务,报告期各期平台费用的发生金额及确定依据;报告期内电商客户的人均消费、地区分布、发货分布、购买次数、购买时间间隔、次均消费额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大额、异常的消费情形;2015年执行固定返利政策的主要考虑;固定返利及补贴政策对各经销商是否一致;各月度、季度、年度的考核指标及测算依据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较大波动,有无存在返利及补贴的跨期调节结算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前述事项以及线上、线下销售收入真实性的核查方法、程序、依据和结论。

  第三,是关于兰芳园品牌使用权问题。2016年6月,香飘飘通过与香港林氏签订《品牌独家使用许可框架协议》取得兰芳园品牌在大陆的独家使用权,被证监会要求说明:通过该协议所取得的品牌独家使用权的标的;通过与杭州湘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兰芳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余杭满好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收购与“兰芳园”相关的商标权、商标申请权以及相关转让价格的定价依据等具体情况;目前正在申请的“兰芳园”商标的注册进展情况,是否存在法律障碍;目前使用兰芳园品牌进行奶茶的生产及销售的进展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问题的核查情况进行说明,并对发行人取得香港兰芳园国内独家使用权的会计处理的合规性,以及相关交易的真实性发表核查意见。

  从2011年至今,这是香飘飘第三次冲击IPO。按照最新披露的招股书,其计划向社会公开发行不低于4001万股,拟募集资金约7.48亿元。其中,约2.61亿元将用于液体奶茶建设项目。2016年,香飘飘卖出了3947.87万箱奶茶,每箱有30杯,也就是说,香飘飘在去年卖出了11亿杯奶茶。

  另据证监会网站消息,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首发同时获通过。因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落实,决定取消定于6月7日召开2017年第47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对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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