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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A和H股大涨9%的原因何在(2)

2017-09-08 09:00  来源:中财网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中财网

  具体来看,两个交易所发布的监管函都对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分别采取了"基础范围+综合指标评价"、"产业政策+综合指标评价"的分类监管标准,并规定了房地产、煤炭和钢铁企业应合理审慎确定募集资金规模、明确募集资金用途及存续期披露安排。最重要的一点是,明确房地产企业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购置土地。


  随后,11月11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企业债券审核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意见》,要求严格限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用于商业性房地产项目。

  这两个文件一出,房企发债数量明显减少,甚至有不少房企公司债走向"终止"。

  "此前房地产企业发债并不是全盘禁止,而是需参照交易所之前发布的监管函要求执行,所以难度的提高导致房企发债数量大幅降低。"上述深圳某中型券商债券部负责人表示。

  今年四月,交易所就曾对房企发债放开了一个口子:如果房地产企业不满足现有的发债申报要求,但有其他的某一非房地产业务板块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了30%,也可以申报。但是,募集资金用途依然不得用于购置土地,只能投向非房地产业务,并且需要进行专户监管。

  中原地产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房企包括私募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在内的发债金额仅为649.5亿元,同比减少了83.8%,"井喷式"发债潮大势已去,房企正在面临融资成本回升的压力。

  房企发债"解冻"

  "之前是给了批文的不让发,在会的要求不断反馈,不给批文。"湘财证券相关人士透露,今年二季度开始,地产债逐步恢复了正常受理、审批,只是审核尺度会严格按照去年10月发布的《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简称监管函)中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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