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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霸王条款”

2017-09-18 20:52  来源:新京报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新京报

新浪微博24小时内连发两道澄清公告并更新了用户协议,明确告知用户:微博版权理应归用户所有,更新协议本意只是为了防止竞争对手抓取微博内容,而不是限制用户。目前,这一条款已经被修改为“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

如果说原版用户协议关于微博版权的规定是无效的,那新浪微博新版用户协议的版权规定则是没有必要的。新的条款针对的是,竞争对手用技术手段抓取新浪微博的内容,其实与用户并没有多大关系。换句话说,这个规定是微博对竞争对手作出的限制,告诉用户不能授权竞争对手抓取微博内容,以防被竞争对手利用。

当今日头条这样咄咄逼人的竞争对手要通过用户授权推出攫取微博内容的竞品的时候,任何人当新浪微博经营者,都会采取一些反制措施,因为中国互联网行业以用户之名,来攫取他人核心商业利益的不正当竞争比比皆是。太老实的、辛苦积累经营资源的经营者很可能在竞争对手咄咄逼人的绑架用户手段面前无力招架。

新浪微博作为平台,为了汇聚内容,投入了大量的成本,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对同行的不正当竞争进行反制,本来也算合理。

问题是,新浪微博以“用户协议”来限制竞争对手,显然是缘木求鱼。即便在用户协议里写了不准这么做,绝大多数用户不会看也不知道。竞争对手给用户一个协议要求授权抓取新浪微博数据的,同样的用户肯定也不会看就点同意。即便如此,新浪微博如果到法院起诉不正当竞争,就算不交用户协议应该也能胜诉,因为对手的用户授权是无效的。

互联网是竞争最激烈的行业之一,新的技术、新的产品、不断涌入的资本,喜新厌旧的用户,这些因素使巨头被颠覆成为互联网的常态。面对互联网行业的危机,相关平台需要做的除了提高法律意识,对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法律打击力度外,更需要提升技术水平、规范应用接口数据读取,以技术手段防控内容抓取,而不能拿“用户协议”作挡箭牌。(原标题:微博“霸王条款”是在误伤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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