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名家 / 共赢 / 将军 / 北斗 / 花生 / 裕宸 / 荣泽 / 江湖 > 缺陷产品召回

缺陷产品召回

2017-09-14 21:03  来源:北京青年报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北京青年报

对于缺陷产品的存在,首先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待。其一,产品之所以存在“缺陷”,不一定是有意而为,可能是在出厂之前真的没有发现,没有恶意的动机,也可能一开始只是潜伏性缺陷或隐性缺陷,在消费者使用过程中逐步暴露出来缺陷;其二,如果讲,消费者可以理解缺陷产品进入市场的复杂性、偶然性,但是,不能容忍发现缺陷之后的“不召回”,尤其是那种强词夺理、漠视消费者权益的行径。

缺陷产品召回要成为法治共识。缺陷产品不“残留”,产品召回应该法制化。有观点认为,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多头监管协调难度大等原因则进一步加大了召回的难度。首先,无法可依成为召回的重大难点,除了汽车、药品、儿童玩具和食品以外,其他领域的产品召回,在中国尚无法可依。其次,由于侵权责任法以及惩罚性赔偿金制度的不完善,大大降低了召回的可能性。此外,多部门协管增加了执法的难度。归根结底,还是一个法律与制度问题。

完善的经济立法是建立“产品召回制度”的前提。因为依法规范厂商的经营行为,依法检测认定产品,依法强制厂商召回问题产品是产品召回制度的基本运作方式。综观实施产品召回制度的国家,无一例外都是经济立法高度完善的国家。因此,有人提出,我国应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召回法》,并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规。

缺陷产品召回就是让消费“无缺陷”。法治不健全,市场经济就会“扭曲”;法律不强制,缺陷产品就会留下“缺憾”。无论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还是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角度,缺陷产品的召回问题都必须面对。有缺陷的产品不召回,就会给市场经济与市场消费带来隐患,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从而造成市场不公平竞争。(原标题:缺陷产品召回就是让消费“无缺陷”

标签产品 召回 缺陷

阅读了该文章的用户还阅读了

热门关键词

为您推荐

行情
概念
新股
研报
涨停
要闻
产业
国内
国际
专题
美股
港股
外汇
期货
黄金
公募
私募
理财
信托
排行
融资
创业
动态
观点
保险
汽车
房产
P2P
投稿专栏
课堂
热点
视频
战略

栏目导航

股市行情
股票
学股
名家
财经
区块链
网站地图

财经365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经365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鲁ICP备17012268号-3 Copyright 财经36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Copyright © 2017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财经365版权所有 证券投资咨询许可证号为:ZX0036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