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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金融机构不得新发行期限超过1年(不含)的同业存单的新规

2017-08-31 20:02  来源:中国证券网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中国证券网

  财经365讯 针对金融机构不得新发行期限超过1年(不含)的同业存单的新规,建行副行长庞秀生31日在业绩发布会上回应称,建行可以稳步执行。

  庞秀生表示,过去建行同业存单发行量很小,建行的流动性管理对其依赖也很小,新规对建行负债业务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从内部来说,由于整个市场流动性比较紧张,建行对同业存单的投放、认购有限。

  央行当天发布公告,指出自今年9月1日起,金融机构不得新发行期限超过1年(不含)的同业存单,此前已发行的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可继续存续至到期。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在《金融时报》上表示,模拟测算显示,明确同业存单的期限不超过1年对同业存单市场的影响不大。目前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的发行量和余额均相对较少。

  从发行量看,今年前6个月,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的发行量为372亿元,仅占同业存单发行总量的0.4%;从余额看,截至今年6月末,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余额为1115亿元,仅占同业存单余额总量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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