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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大数据等专利申请可请求优先审查

2017-07-29 23:38  来源:中国证券网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中国证券网

  财经365讯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公布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涉及节能环保、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请求优先审查 。

  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的产业等。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宣告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办法明确,对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经全体申请人或者全体复审请求人同意;对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经无效宣告请求人或者全体专利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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