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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开始布局保险金信托业务

2017-05-04 10:2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保险金信托是什么

  平安信托零售产品部执行总经理康朝锋对第一财经表示,经过近40年的创富时期,国内部分居民的财富已增长到一定水平,并且这些人也逐渐进入退休阶段,如何顺利把自身的财富传递给下一代,使得家族基业长青,正成为当前许多高净值人士面临的重要问题。

  根据招商银行及贝恩联合发布的《2015中国私人财富报告》,已经开始考虑财富传承的高净值人群比重高达46%。

  在说到财富传承的时候,许多人第一个会想到的是家族信托。而要说到保险金信托,也必须先提到“家族信托”这个概念。

  家族信托是一套私人财富管理的解决方案,作为法律与金融的完美结合,家族信托充分利用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与信托独有的法律关系,能够为委托人实现资产的隔离保护、财富传承和保值增值等功能,如隔离家庭财产与企业财产、防范破产风险、避免姻亲析产、减少继承纠纷、对特定人士进行长期关怀、防挥霍等。在国外,高净值人群设立家族信托已较为普遍,而在国内,这还是一片待开发的业务“蓝海”。

  但是,一方面由于对于家族信托不甚了解,另一方面家族信托的门槛普遍较高,令一些高净值人士对此并不“感冒”。

  于是,一些保险公司就和信托公司合作将在美国、日本发展较快的保险金信托的概念引入。

  所谓保险金信托,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的同时,与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合同,将其在保险合同下的权益(主要是保险理赔金)设立信托。当理赔条件发生时,保险公司将理赔金交付信托机构为受益人设立的信托专户,由信托机构依据信托合同管理、运用这笔信托财产,实现对投保人意志的延续和忠实履行。

  中信信托副总经理、保险金信托业务创始人刘小军表示,保险金信托属于事务管理+资产管理类信托。其重点是,实现委托人在保险理赔后对受益人如何获取财产的管理意志的延续,而不仅仅是简单的财富增值。国内的家族信托门槛较高,而与保险巧妙结合后,能让更多人享受到家族信托的服务。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李宪明撰文表示,事实上保险金信托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保险+信托”的模式,即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以指定信托机构为保险受益人或变更保险受益人为信托机构的方式,使信托机构成为保险受益人。委托人(投保人)与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合同,双方在信托合同中约定,以指定信托机构为保险受益人的方式向信托机构交付信托财产。另一种则是“信托+保险”模式,即委托人委托信托机构设立信托,并以其合法所有的财产作为信托财产。双方在信托合同中约定,由信托机构作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以信托财产支付保费、信托委托人作为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信托机构作为保险合同项下的受益人,当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信托机构领取保险金,该保险金进入信托继续作为信托财产由信托机构管理、运用、处分。

  不过,从第一财经了解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国市场上现有的产品基本属于第一种模式。

  如何做到1+1>2

  事实上,家族信托可以实现财富传承的目的,一张终身寿险保单也可以实现财富传承。那保险金信托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

  康朝锋对第一财经表示,作为“保险+信托”的组合,保险金信托可以充分利用信托的资产保护、专业管理、财富传承等功能,同时也可以利用保险的风险管理等功能,进而实现“1+1>2”的效果。

  具体来说,首先,保险金信托将寿险理赔从传统简单的对直系亲属一次性分配,变成了一个可以以固定期限、个性化需求作为不同条件的分配。

  李宪明称,“一般的保险方式是保险事故发生以后,保险金直接赔付给指定的受益人,保险合同终止。受益人获得巨额保险金如何使用、规划都与保险无关。但通常情况下,保险金对应的保险受益人或者被保险人继承人,可能是未成年人、身心障碍者、老年人或者无行为能力者等,这些弱势群体继承了巨额保险金后往往不能完全享受其带来的利益,同时,还可能造成家庭纠纷等问题;或者因保险金对应的保险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继承人的自制力、理财能力较差,在获得巨额保险金后肆意挥霍或投资不利而导致该保险金被消耗。”

  “通过保险金信托的模式,则可以使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巨额保险金得到信托的保障,信托机构为受益人利益最大化来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使被保险人既不用担心保险受益人因上述原因所导致的纠纷、巨额财产被挥霍的情况,又能保障保险受益人或者被保险人继承人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李宪明表示。

  另外,保险金信托具有风险隔离的作用。业内人士表示,保险金信托实质上是家族信托的一种延伸,而风险隔离是家族信托的重要作用之一。例如,投保人生意失败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当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于信托公司为保险合同受益人,保险理赔金进入信托后,就归属于信托财产,从而形成一种有效的资产隔离。

  更重要的是,保险所具有的“杠杆效应”可以让家族信托的门槛不再那么“高不可攀”。

  “保险金信托使得家族信托不再是超高净值人群的‘专享品’。”信诚人寿副总经理、首席市场官包虹剑表示。

  据她介绍,家族信托的门槛可以高达3000万元,即使现在部分信托公司门槛有所降低,但一般也要在600万元左右,而且要一次性将这部分资金纳入信托计划。而同样是1000万元保额,由于保险具有天生的“杠杆效应”,根据被保险人年龄的不同,杠杆率可以从2倍到30倍不等,即最低可能只要40万元不到的年保费即可达成,因此大大地降低了家族信托的门槛。

  “保险金信托最终将会成为家族信托的‘敲门砖’,以及帮助家族信托理念传达的‘助推手’,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也是一个很好的高净值客户‘入口’。”包虹剑表示。

  事实上,多家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已纷纷开始布局保险金信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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