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财经 要闻 / 产业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万元健身课程不可退? 办理健身卡需留心

万元健身课程不可退? 办理健身卡需留心

2017-05-10 10:09  来源:法制日报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分钟的时间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迎首次真机试飞

时间:2019-05-14 08:07:47  来源:法制日报

      部分健身房“铁律”有违服务合同所遵循的普遍原则

  2015年,杭州市民赖先生在西湖区某健身房办理了期限为两年的会员卡。健身房正式营业后,赖先生先后两次购买了私教课程,第二次课程更是达到了15120元。2016年,赖先生因为个人原因想要退掉第二次购买的但未使用的私教课程时,遭到了该健身房的拒绝。健身房认为赖先生依据欠缺拒不退换。随后赖先生向西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健身房退卡未开课使用的15120元的私教费用,并要求赔偿因延期开业损失2000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赖先生和健身房之间约定的服务,不属于特殊商品和服务,应遵循经营者应当承担包换、包退等责任这一规则。且因个人健身涉及到人身权利,根据此类合同性质,不属于可以强制履行的合同,原告在未获得服务之前有权要求退还支付的价款。判决健身房返还赖先生私教费用15120元。

  杭州的一位李先生则是因为健身房在收取费用后并未按时开业,且承诺屡屡拖延,要求解除会员协议,退还入会费3599元遭到健身房退款拒绝后亦诉至西湖法院。法院判决解除李先生和健身房之间的健身服务合同,健身房返还3599元。

  判决生效后,健身房均主动退还了两人诉请的相关费用。

  部分健身房设施宣传时与实际上有出入导致纠纷发生

  众所周知,不少健身会所由销售人员拉拢客源,销售人员在进行会员销售时都会信誓旦旦作出各种承诺,对课程内容、锻炼效果、设施设备作出相关承诺,一些消费者会被销售人员的宣传所打动。但消费者一旦发现名不副实,难以满足自身需求时,再想退卡、退款可能会遭到商家的推诿。

  杭州的柳女士于2015年11月在一家健身房办理了亲子两年卡,并当场支付了4499元。让柳女士动心主要是因为销售人员声称这家健身房建成后,有游泳池,还有儿童乐园。等该健身房营业后,柳女士到店里才发现该店内中没有儿童设施,并且也没有宣传资料中显示的游泳池,觉得受骗了,想要全额退款,却遭到健身房的拒绝,于是把健身房起诉至西湖法院。

  诉讼中健身房一方认可因场地条件限制不能建造游泳池,也认可没有儿童设备构成违约。

  西湖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健身房在宣传册中明确该店有游泳池。现柳女士认为游泳池是其决定在该店健身的主要原因,其他服务不可代替,因此健身房关于游泳池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对服务合同的订立有重大影响,应视为要约。游泳池宣传册内容为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约束合同的当事方。另,根据柳女士所办理的亲子卡的性质,可以认定双方约定中含有儿童设施。现健身房由于场地条件限制,不能设置游泳池,且无法提供儿童设施,致使原告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该院认为,柳女士据此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价款,应予以支持,遂判决健身房与柳女士之间的服务合同解除,并返还柳女士4499元。

  承办法官说,消费者和健身房之间形成的健身服务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不属于可以强制继续履行的合同;健身卡退款并不是一条打不破的“铁律”,即使与健身房签订协议中标明:“不得退卡”“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等类似条款,该条款应认定无效。消费者在接受服务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健身房退还相应的服务费用。同时,法官提醒,市民在办理会员卡或者健身服务时,要保留好证据、协议等,以备维权时需要。


阅读了该文章的用户还阅读了

热门关键词

相关阅读

为您推荐

行情
概念
新股
研报
涨停
要闻
产业
国内
国际
专题
美股
港股
外汇
期货
黄金
公募
私募
理财
信托
排行
融资
创业
动态
观点
保险
汽车
房产
P2P
投稿专栏
课堂
热点
视频
战略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
股票
学股
名家
财经
区块链

财经365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经365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鲁ICP备17012268号-3 Copyright 财经36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Copyright © 2017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财经365版权所有 证券投资咨询许可证号为:ZX0036 站长统计

人妻系列 美丽人妻 人妻系列 美丽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