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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恒贞因公告称:会所无法对年报表示意见 被实行风险警示

2017-07-06 16:14  来源:中国网财经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中国网财经

  7月4日讯 7月3日,一恒贞发布公告称,亚太(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一恒贞2016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实行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将由“一恒贞”变更为“ST 一恒贞”。

  公告显示,亚太(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一恒贞委托,对一恒贞2016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对股票转让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

  一恒贞称,董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公司股票转让应被实施风险警示。同时,公司还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争取改善经营状况,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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