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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组织刷单炒信刑事案件宣判

2017-06-21 14:1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6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对李汉宇非法经营案当庭宣判,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汉宇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连同原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

  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组织刷单炒信被判刑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汉宇通过创建“零距网商联盟”(前身为“迅爆军团”)http://5sbb.com网站和利用YY语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单炒信平台,吸纳淘宝卖家注册账户成为会员,收取300元至500元不等的保证金和40元至50元的平台管理维护费及体验费,通过制定刷单炒信规则与流程,组织会员通过该平台发布或接受刷单炒信任务。

  会员在承接任务后,通过与发布任务的会员在淘宝网上进行虚假交易并给予虚假好评的方式赚取任务点,使自己能够采用悬赏任务点的方式吸引其他会员为自己刷单炒信,进而提升自己淘宝店铺的销量和信誉,欺骗淘宝买家。

  其间,李汉宇还通过向会员销售任务点的方式牟利。从2013年2月至2014年6月,李汉宇共收取平台管理维护费、体验费及任务点销售收入至少30万元,另收取保证金共计50余万元。经查询,http://5sbb.com网站不具备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条件。

  法院另查明,李汉宇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今年5月16日被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余杭区法院认为,李汉宇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虚假的信息仍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特别严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业内人士介绍,过去打击刷单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由工商部门对刷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但判罚的上限仅是20万,远不能震慑违法行为。

  据悉,2014年初阿里巴巴集团运用大数据手段发现“零距网商联盟”网站在淘宝网上存在刷单行为。同年5月,阿里巴巴集团向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李某某后被传唤到案。2016年6月,李某某被公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起诉至余杭区人民法院。这也是阿里巴巴集团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并向警方输送刷单线索,进入刑事宣判的第一案。

  据《2016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年报》披露:2016年阿里识别信用炒作相关网站179个,发现微信、QQ、YY等社交软件专门从事信用炒作的群组5060个。

  公开报道称,此案宣判的前一天,淘宝网正式向因刷单被封停账户的“刷单钉子户”提起反诉,索赔35万元。此外,在今年2月15日,阿里巴巴集团首次起诉刷单平台不正当竞争一案,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阿里巴巴集团向刷单平台“傻推网”所属公司索赔216万元。

  庭审中,李汉宇为自己辩解称,“公诉人说我组织他人刷单,我没有组织过刷单,刷单都是各自相互刷的,我做淘宝开始就接触刷单,从不知道是违法犯罪行为,办案机关找我之前无人告知我刷单是违法的,所以办案机关找到我,我就退出了”。

  据该平台体验者反映,只有成为零距网商联盟网站的会员,才能看到平台发布的任务信息,才能获得与其他淘宝卖家联系的渠道。

  会员通过缴纳会费承接任务后,通过与发布任务的会员在淘宝网上进行虚假交易并给予虚假好评的方式赚取任务点,使自己能够采用悬赏任务点的方式吸引其他会员为自己刷单炒信,进而提升自己淘宝店铺的销量和信誉,欺骗淘宝买家。

  每单任务网站都要收取0.1的任务点,该任务点可以在网站内流通也可以货币化。

  法院判决认为,本案中,炒信行为即发布虚假好评的行为虽系在淘宝网上最终完成,但被告人李某某创建炒信平台,为炒信双方搭建联系渠道,并组织淘宝卖家通过该平台发布、散播炒信信息,引导部分淘宝卖家在淘宝网上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并以此牟利,其主观上显具在淘宝网上发布虚假信息的故意,且系犯意的提出、引发者,客观上由平台会员即淘宝卖家实施完成发布虚假信息,其行为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三条规定的“利用互联网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收到刷单困扰的不只电商平台。今年年初,经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杨某利用优步网络叫车进行刷单骗取1万元补贴,构成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北京、上海都有专车司机因恶意刷单被判刑。


标签刷单 判刑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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