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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董事未同步“减持新规”违规

时间:2017-06-16 08:31 来源:中国证券报 浏览量:

减持 违规 处分

   连日来,由上市公司高管触发的乌龙事件频频出现。清水源(300437)6月1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晓军在未预先披露的情况下,于6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票5万股,成交均价18.44 元/股,成交金额92.20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7 年5 月27 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述文件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

  公告称,上述交易系朱晓军因个人原因正在休假,未能及时充分解读上述“减持新规”,加之当时急需资金,导致违反规定。截至目前,朱晓军尚持股107万股。朱晓军本人承诺自2017 年6 月15 日起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业内人士认为,上市公司应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各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以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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