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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警示不要依赖外部信用评级

时间:2017-07-05 14:52 来源:证券日报 浏览量:

央行 信用 评级

   中美两国领导人今年4月份在美国佛罗里达州海湖庄园会晤期间,宣布在全面经济对话机制框架下,中美双方将围绕贸易领域的合作展开为期100天的谈判。这就是中美“百日计划”。一个月之后,中美双方就农产品、贸易、金融服务、投资和能源等领域的问题达成十项共识。其中就包括信用评级服务和证券结算两项,分别是中方将在2017年7月16日前允许在华外资全资金融服务公司提供信用评级服务,并开始申请征信许可程序,在2017年7月16日前向美方两家合格的金融机构颁发中国银行间债市承销牌照和结算代理人业务资格。

  因为信用评级尚未开放以及信用风险对冲工具不成熟等因素存在,债券通开通当天逾70亿元的成交量七成以上来自利率债。这说明境外投资者对于国内信用债的投资比较审慎。未来随着信用评级市场的开放,境外投资者对银行间债市其他投资品种的兴趣也将显著提高。

  信用评级一直是我国债市对外开放的一个“短板”,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仍与成熟债券市场有一定差距,由评级乱象导致的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也时有出现。现在信用评级服务已经如约对外资开放,接下来美方将有两家合格的金融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市承销牌照和结算代理人业务资格。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债券通开通首日的表态也印证了这一点。他说,央行正在积极就境外评级机构在境内债券市场执业的具体方式进行研究,以便进一步满足境外投资人和发行人的要求。

  这两处对外开放“禁区”的解禁,预示着后续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将会进一步加大力度。

  为了防止信息不对称引发市场风险,央行强调,已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信用评级机构应当将评级机构基本信息、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评级程序与方法等评级业务制度以及评级质量检验情况,向央行报备,并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渠道向市场公开披露。

  这一措施将为债券公允定价提供参考。而交易商协会对开展银行间债市信用评级业务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自律管理,施行以投资者为导向的市场化评价机制,则可以借助市场力量实现银行间债券评级市场评级机构的有序进退。

  此次信用评级市场不仅对外资开放,境内依法设立的信用评级机构法人在银行间债市也被允许开展与债券发行相关的信用评级业务。这一举措将推动银行间债市的开放与发展,推动信用评级行业实现包容式的快速稳健发展。

  尽管信用评级对债券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但央行也发出警示,监管部门要逐步减少政策法规对外部信用评级结果的引用,评级结果使用机构也应合理审慎使用外部评级结果,加强内部评级体系建设,降低对外部信用评级的依赖。未来会进一步建立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统筹管理框架,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确保金融市场在不断深化对外开放的背景下,安全高效地运行和整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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